进出口货物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依法纳税。如果海关对申报价格有疑问,会大大影响通关时限。企业对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有疑问的,可以向海关申请价格预裁定,可以帮助企业提前核算经营成本,也为通关的可预见性和确定性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企业经营决策的前瞻性和企业经营的有效性。

价格预先确定是指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海关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海关事务进行预先确定,其中对进口货物相关要素和估价方法的预先确定为价格预先确定。
货物的完税价格以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包括货物到达中国境内输入地之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和保险费,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商标费、设计费、专利费、佣金等。也包括在完税价格中)。
企业申请价格预裁定时,应当向海关提交《海关预裁定申请表》、《贸易过程和交易报告》以及合同、发票、信用证等付款凭证。海关应当在10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出具预裁定决定书,根据预裁定决定书进行申报,并在报关单备注栏填写预裁定号+预裁定号,海关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