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运输工具报关之日起14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申报。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
2、货物发票。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
5、出口收汇核销单。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