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轮通常是指有固定航线,沿途停靠几个固定港口,按预定时刻表航行的船舶。

对于挂靠港,无论货物数量多少,一般都接受托运。有固定的航线、停靠港、船期、运价;同一航线的船舶类型相近,保持一定的飞行密度;包装和卸货费用已包含在运价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受所签发提单条款的约束。
1、“四定”,即固定航线和挂靠港、固定船期(报纸刊登或托运人直接印制)、固定运价。
2、班轮公司“管道装卸”,相关装卸费已列入费率表并一并收取,不计算滞期费和派送费。
3、船货双方的运输合同及权利义务以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班轮提单为依据。
4、货物运输灵活,无论品种或数量,只要有空位,更适合国际贸易中零星货物和一般货物的运输。
5、发货一般在船公司指定的码头仓库进行。
承运人和托运人的责任分工:
班轮承运人是指班轮运输合同中承诺提供船舶并负责运输的一方。托运人是班轮运输合同中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的一方。
承运人最基本的义务是在合理期限内将货物完好无损地交付到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收货人。托运人的基本义务是按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数量准备托运的货物,保证船舶的持续运营,并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责任和费用分工,一般都在船上的吊杆可以达到的范围内。也就是说,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吊钩底部后完成交付任务,然后由承运人负责装船。但风险划分一般以船舷为标准,即托运人对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发生的风险负责,承运人对越过船舷后的风险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