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进口报关海关查验程序:进口报关查验,在我国,主要有受理查验、抽样查验、签发查验证明四个环节。

1.接受检验:检验是指外贸方向商检机构申请检验。申请时必须填写申报单,在申报单上填写检验鉴定的内容和要求,提交对外签订的销售合同、交易样本等必要的材料。
2.抽样:商检机构接到报验申请后,应及时派人到货运站进行现场检验鉴定。抽样时,应按规定的方法和比例从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代表整批货物质量的样品(样本)进行检验。
3.检验:商检机构受理申请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认真审查合同(信用证)中关于质量、规格、包装的条款,查明检验依据,确定检验标准和方法,然后进行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4.发证:深圳国际物流进口货物检验合格后,对外结算或索赔分别签发检验通知单或检验证书。收货人和用户自己验收的进口货物,如果发现问题,可以用于国外索赔。如果收货人和用户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索赔有效期内向商检机构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