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规定数额。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如下:

经营海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若企业同时经营上述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业务,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应为其中最高一项业务的限额。例如,若某企业同时经营海上和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则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此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还需要相应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来承担其业务运营中的风险和责任,从而保障客户利益和行业稳定。因此,国际货运代理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上述规定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