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进口货物落地后,普通货物将进入机场一级监管仓库和BGS仓库。如果订舱时只开主单,没有单独的单,那么最终收货人的报关代理人会去上述两个仓库调空运单,空运单是报关单据之一。

如果两个仓库清点的货物与航空运单携带的货物一致,即单件货物一致,则主单的舱单信息录入海关与监管仓库共享的系统中,两个仓库均位于综合保税区内。综保区内货物没有海关检疫放行单和电子放行信息,不能运出综保区。
一级监管仓对货物进行清点并记录舱单信息后,第二步是由各自指定的配送公司,也就是航空运单主单上的收货人,将货物运输到二级监管仓。二级监管仓库清点货物后,将分清单的舱单信息录入海关系统。单独的单据显示最终收货人。
这时候最终收货人的报关行(也就是我们的清关公司)去二级监管仓拿提单。此时不需要主单,提单是报关单据之一。然后清关公司根据收货人提供的信息(可以是主单,也可以是提单,必须是收货人作为进口商展示的提单)、箱子、发票、合同、进口货物名称、税号等申报要素录入海关系统。
报关单的电子数据会传送到深圳海关的审核中心,审核中心会根据电子信息核对是否有申报错误,如有疑问请报关行说明;如果没有,传递过来的信息会被发回,此时报关公司可以通过系统打印出报关单。
然后,报关公司将报关单等单据提交到海关大厅的申报窗口,大厅现场人员会继续审核。如无差错,报关银行在开户银行缴税,也可以网上缴税。缴税成功后返回海关进行税务核查,税务核查后单证转放行部门。如果上述部门均未查验货物,海关将放行货物。
然后拿着报关单去检疫,在一栋楼里。(如果是法检货物,需要先报检再申报,只能凭检疫通关单申报。)如果检疫不批准检验。报关单证的运单将同时加盖海关和检疫的放行章。持此单据到货物进入的二级监管仓库提货,离开综合保税区,完成整个过程。